轉發| 廈門市科學技術局關于(At)組織申報2023年度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的(Of)通知

發布時(Hour)間:2023-08-28

各有關單位:

  爲(For)貫徹落實《廈門市人(People)民政府關于(At)印發加快創新驅動發展若幹措施的(Of)通知》(廈府〔2019〕144号)、《廈門市新型研發機構管理辦法》(廈科規〔2020〕5号)文件精神,引導和(And)扶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發展,根據《廈門市新型研發機構管理辦法政策操作(Do)規程》(廈科合〔2021〕8号),我局決定啓動2023年度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申報工作(Do)。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One)、申報對象

  新型研發機構是(Yes)指國(Country)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和(And)社會團體等各類主體在(Exist)廈設立的(Of)組織,即發起主體多元化、建設模式國(Country)際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管理制度現代化,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産學研協同創新的(Of)組織。新型研發機構應符合廈門市“雙千億”工作(Do)方向,圍繞生物醫藥、物聯網、大(Big)數據、集成電路、人(People)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和(And)新基建等未來産業重點領域,開展技術研發、成果轉化、技術服務、科技企業孵化等科技研發活動的(Of)科研實體。

  1.申報對象原則應爲(For)獨立法人(People)機構,且投資主體需多元化;

  2.申報對象爲(For)開展技術研發、成果轉化、技術服務、科技企業孵化等活動的(Of)科研實體,一(One)般應具備股權投資、知識産權轉化、人(People)才集聚等功能,申報單位的(Of)年度合同研發、科技服務和(And)股權投資收益占年收入總額的(Of)30%以(By)上(Superior);

  3.申報對象不(No)包括主要(Want)從事生産制造、計算機編程、教學教育、檢驗檢測、園區管理等活動的(Of)機構或單位;

  4.因特殊情況拟申請非獨立法人(People)機構的(Of)重大(Big)研發機構,應提供與廈門市政府或市科技部門簽訂的(Of)合作(Do)協議。

  二、申報條件

  (一(One))申報新型研發機構條件

  1.在(Exist)廈取得營業執照或法人(People)證書的(Of)獨立法人(People)機構,并穩定運營1年以(By)上(Superior)(備注:注冊時(Hour)間在(Exist)2022年6月30日之前);

  2.擁有進行研究、開發和(And)試驗所需要(Want)的(Of)儀器、裝備和(And)固定場地等基礎設施,在(Exist)廈辦公和(And)科研場所不(No)少于(At)200平方米。擁有必要(Want)的(Of)測試、分析手段和(And)工藝設備,且用(Use)于(At)研究開發的(Of)儀器設備原值不(No)低于(At)200萬元;

  3.能夠正常運營,具有穩定的(Of)研發經費來源,年度研究開發經費(經第三方中介機構按照會計準則審計)投入占年收入總額的(Of)30%以(By)上(Superior),且年度研究開發經費(不(No)含廈門市、區級财政扶持資金)投入達200萬元以(By)上(Superior);

  4.具有穩定的(Of)研發隊伍,常駐研發人(People)員不(No)少于(At)10人(People),研發人(People)員占職工總人(People)數比例達到40%以(By)上(Superior);

  5.年度合同研發、科技服務和(And)股權投資收益占年收入總額的(Of)30%以(By)上(Superior)。

  (二)申報重大(Big)研發機構需進一(One)步滿足以(By)下條件

  1.在(Exist)廈辦公和(And)科研場所面積不(No)少于(At)1000平方米,用(Use)于(At)研究開發的(Of)儀器設備(含軟件開發工具)原值不(No)少于(At)1000萬元;

  2.年度研究開發經費(經第三方中介機構按照會計準則審計)投入占年收入總額的(Of)30%以(By)上(Superior),且年度研究開發經費(不(No)含廈門市、區級财政扶持資金)投入達500萬元以(By)上(Superior);

  3.常駐研發人(People)員不(No)少于(At)20人(People),研發人(People)員占職工總人(People)數比例達到40%以(By)上(Superior);

  4.具有核心研發團隊和(And)核心技術,已孵化和(And)引進2家以(By)上(Superior)科技型企業,或合同研發、科技服務收入達到200萬元以(By)上(Superior)。

  三、提交材料

  新型研發機構認定需提交以(By)下材料:

  1.廈門市新型研發機構申請書;

  2.申報單位成立章程及管理制度;

  3.研發場所證明(備注:産權證書或租賃合同);

  4.購置的(Of)研發儀器設備清單及對應發票(備注:設備原值一(One)般爲(For)不(No)含稅);

  5.2022年度财務報表,企業所得稅2022年度納稅申報表,2022年度合同研發收入、科技服務收入和(And)股權投資收益清單,并附研究開發活動明細表(備注:①提供的(Of)财務資料須含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合同研發收入、科技服務收入、股權投資收益、研發經費投入(按照會計準則)和(And)2022年市區财政扶持資金等内容;②年度合同研發收入、科技服務收入的(Of)合同須經技術合同登記備案,并提供發票);

  6.研發機構人(People)員清單(備注:①研發人(People)員指直接從事研發和(And)相關技術創新活動人(People)員,不(No)包括管理及服務人(People)員。②研發人(People)員包含常駐研發人(People)員和(And)外聘研發人(People)員,2022年度在(Exist)申報單位工作(Do)滿183天以(By)上(Superior),常駐研發人(People)員以(By)繳交社保爲(For)準,外聘研發人(People)員以(By)納稅證明爲(For)準;③職工總人(People)數:2022年度1-12月每月月末數之和(And)/12。);

  7.引進和(And)孵化企業的(Of)資料(備注:引進和(And)孵化企業注冊登記情況、上(Superior)年度納稅申報表等)。

  四、認定程序

  1.單位申報。符合條件且有申報意願的(Of)單位登錄廈門産業扶持資金綜合管理系統。登錄方式有以(By)下兩種:

  ①直接輸入網址:http://120.41.36.6:8888/login.jsp

  ②從i廈門登錄:https://www.ixiamen.org.cn,選擇i财政--産業扶持資金綜合管理系統;

  進入系統後,選擇市科技局--廈門市新型研發機構認定,填報《廈門市新型研發機構申報表》;

  2.形式審查。市科技局或由科技服務機構配合市科技局對申報材料的(Of)完整性與規範性進行形式審查;

  3.專家考評。市科技局委托有資質的(Of)中介機構審計,并出(Out)具專項審計報告作(Do)爲(For)專家考評意見,或組織專家進行現場核查,提出(Out)明确考評意見;

  4.結果公示。根據專家考評意見,對符合條件的(Of)研發機構予以(By)公示,對有異議的(Of)研發機構,市科技部門調查核實;

  5.發文公布我市新型研發機構名單;

  6.政策兌現。認定爲(For)廈門市新型研發機構的(Of)單位,直接撥付初創期建設經費補助。其它政策兌現根據每年發布的(Of)政策兌現通知,登錄“廈門産業扶持資金綜合管理系統”填寫《廈門市新型研發機構政策兌現申請表》,經核實後按規定予以(By)補助。

  五、截止時(Hour)間

  網上(Superior)申報截止日期:2023年9月25日

  六、報送地址

  審核通過後,打印申報表及相關附件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後,報送一(One)式兩份(1份原件,1份複印件)裝訂成冊。寄到市行政服務中心科學技術局分中心(廈門市虎園路2号)。

  七、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電話:

  廈門産業技術研究院 2031327、2022716

  市科技局科技合作(Do)與成果轉化處  2021805

  網上(Superior)填報技術咨詢電話:5397711

  

 

 

廈門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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