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各相關企業:
根據《廈門火炬高新區關于(At)推動高質量發展的(Of)若幹措施》(廈高管規〔2022〕2号)文件規定,我委将于(At)近期開展“支持企業加大(Big)研發投入”條款申報工作(Do),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One)、政策内容
(一(One))對以(By)下兩類企業給予補貼:
1.上(Superior)一(One)年度營業收入達到1億元(含)以(By)上(Superior)的(Of)先進制造業企業或上(Superior)一(One)年度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含)以(By)上(Superior)的(Of)現代服務業企業(營業收入以(By)财務審計報告爲(For)準,下同),且前述兩種企業上(Superior)一(One)年度享受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Of)研發費用(Use)數額較前一(One)年度增長5%(含)以(By)上(Superior);
2.上(Superior)一(One)年度營業收入未達1億元的(Of)先進制造業企業或上(Superior)一(One)年度營業收入未達5000萬元的(Of)現代服務業企業,且前述兩種企業上(Superior)一(One)年度享受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Of)研發費用(Use)數額較前一(One)年度增長10%(含)以(By)上(Superior)。
(二)補貼方式和(And)額度:
屬“高新區專精特新在(Exist)庫工業企業”、“規模以(By)上(Superior)國(Country)家高新技術企業”或“火炬瞪羚企業”的(Of),根據企業上(Superior)一(One)年度享受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Of)研發費用(Use)數額,給予10%的(Of)補貼,單家企業每年補貼額度最高300萬元;其他(He)企業根據上(Superior)一(One)年度享受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Of)研發費用(Use)數額,給予7%的(Of)補貼,單家企業每年補貼額度最高200萬元。
二、申報對象
商事登記和(And)稅務入庫歸屬廈門火炬高技術産業開發區(以(By)下簡稱“高新區”)、按時(Hour)報送相關統計數據的(Of)企業。
三、申報方式
本項目通過線上(Superior)系統進行申報。請申報企業登錄“智慧火炬”平台(http://service.xmtorch.xm.gov.cn/),注冊登錄後,選擇“政策兌現”進入“網上(Superior)申報”主界面,選擇“支持企業加大(Big)研發投入(2023年)”進行申報,并按要(Want)求上(Superior)傳申請材料(無需用(Use)印)。
線上(Superior)初審通過後,請申報企業按要(Want)求及時(Hour)下載相關材料并将所有申報材料加蓋公章/簽字後(一(One)式一(One)份,請勿膠裝,按打印排列順序)提交到辦事窗口。
四、申報受理
申報期限:2023年8月1日-9月30日,逾期未進行線上(Superior)申報的(Of),将視爲(For)自動放棄。
業務部門:創新創業處,0592-5380136;
受理部門:企業服務中心,0592-5380935;
智慧火炬平台技術支持:0592-5380955;
紙質材料提交(郵寄)至:廈門市火炬路56-58号火炬廣場西大(Big)門一(One)樓3、4号服務辦事窗口,
窗口收件人(People):小劉,小楊;
窗口電話:0592-5380874,0592-5380731。
五、申報材料
(一(One))企業資金申請表(系統自動生成);
(二)企業2022年度财務審計報告複印件;
(三)“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和(And)“研發費用(Use)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從稅務申報系統打印(2021和(And)2022年度),根據系統提示上(Superior)傳相關頁面;
(四)收款收據。
材料(一(One))-(三)均從系統打印,材料(四)收款收據待終審通過後根據短信提示提交。
六、相關說明
(一(One))相關名詞的(Of)定義
1.高新區專精特新在(Exist)庫工業企業:獲評工信部專精特新“小巨人(People)”稱号的(Of)企業及2022年認定的(Of)廈門火炬高新區第一(One)批專精特新“小巨人(People)”後備工業企業;
2.規模以(By)上(Superior)國(Country)家高新技術企業:2022年度營收2000萬元(含)以(By)上(Superior)、資格有效的(Of)國(Country)家高新技術企業;
3.火炬瞪羚企業:獲評“火炬瞪羚企業”稱号的(Of)企業。
(二)條款說明
1.依據國(Country)家相關規定,企業需合理、準确歸集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Use),并在(Exist)年度所得稅彙算清繳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享受研發前加計扣除政策;企業對研發費用(Use)歸集和(And)申報數據的(Of)真實性、準确性負責,對研發活動的(Of)留存備查資料(包括技術資料及财務資料)的(Of)真實性、合法合規性承擔法律責任,并接受和(And)配合我委的(Of)監督和(And)檢查。
2.本條款以(By)企業申報區級扶持時(Hour)确認的(Of)研發費用(Use)數額(簡稱“申報金額”)爲(For)計算依據。扶持資金撥付後,若企業向稅務主管部門申報的(Of)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Use)總額(簡稱“實際金額”)發生變化,按以(By)下辦法執行:
(1)實際金額高于(At)申報金額的(Of),高新區管委會不(No)補差額;
(2)實際金額低于(At)申報金額,且兩者差額不(No)超過實際金額20%(含)的(Of),企業應即刻退回相關年度已撥付研發費用(Use)補貼資金的(Of)差額部分;
(3)實際金額低于(At)申報金額,且兩者差額超過實際金額20%的(Of),企業應即刻全額退回相關年度已撥付研發費用(Use)補貼資金,同時(Hour)取消該企業下一(One)個(Indivual)自然年度内獲得高新區财政資金支持的(Of)資格;
(4)實際金額低于(At)申報金額,導緻研發費用(Use)增速不(No)符合申報條件的(Of),企業應即刻全額退回相關年度已撥付研發費用(Use)補貼資金;其中,兩者差額超過實際金額20%的(Of),同時(Hour)取消該企業下一(One)個(Indivual)自然年度内獲得高新區财政資金支持的(Of)資格。
3.企業未在(Exist)規定時(Hour)間(收到通知後10個(Indivual)工作(Do)日内)退回相關補貼資金的(Of),我委将取消其後續兩個(Indivual)自然年度内獲得高新區财政資金支持的(Of)資格,同時(Hour)啓動相關法律程序予以(By)追繳。
七、注意事項
(一(One))普惠性扶持政策實施預算總控,政策兌現金額不(No)超過預算上(Superior)限。
(二)本條款若與下列政策相關條款存在(Exist)相同、類似或重複時(Hour),企業可選擇适用(Use),但不(No)得重複享受,另有規定的(Of)除外。
1.高新區的(Of)其它扶持政策(包括但不(No)限于(At)國(Country)家、省、市級政策中要(Want)求高新區配套或分擔的(Of)部分);
2.企業所在(Exist)行政區的(Of)相關政策(含高新區與各區共同承擔的(Of)政策)。
(三)本條款所指金額均以(By)人(People)民币爲(For)計算單位,獲得補貼的(Of)涉稅支出(Out)由企業或個(Indivual)人(People)承擔。
(四)對于(At)通過惡意串通、弄虛作(Do)假等行爲(For)套取财政資金的(Of)企業、單位或個(Indivual)人(People),一(One)經發現,我委即刻全額追回資金,并取消其後續兩個(Indivual)自然年度内獲得高新區财政資金支持的(Of)資格;涉及違法行爲(For)的(Of),我委将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廈門火炬高技術産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3年7月31日